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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 >> 骨髓炎病例 |
给香山医院的感谢信 |
我的儿子杨某某(别名杨某)今年41岁,于2001年8月25日发生车祸,家住东城,电话010-84068XXX。他给一家私人汽车修配厂当司机(临时工),既无合同,又无上保险,开一辆旧的吉林小面包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,他的车全部报废,他本人不省人事。
三天后才醒过来,右脚足骨粉碎性的折断,满脸浑身是血,给缝了三十九针。在城里我为儿子跑了三家大医院,对伤口的发炎和高烧,都没有好办法,仅一个月的时间我自费花掉了四万多元。
最后一个有名气的大医院,经专家会诊决定把右脚锯断,手术费最少十万元,亲朋好友给我凑了七万多,我正为钱着急时,有一个朋友向我介绍,他家的一个亲戚和我儿子有相似的病,没花多少钱治好了,是在香山医院治好的。
真是有了病乱投医啊,第二天我把儿子送到了香山医院。我一看又产生了疑问,觉得大医院有那么多的专家、教授、那么好的设备条件都不行,小小的香山医院恐怕更不行。当时老伴也怪我,别抱希望,99%不行,我当时和老伴差点吵起来,我说万里还有一呢!不行再转院,只是试试看。院李主任和王会贞、刘占升两位医生,他们就象对自己的儿女一样,不是亲人似亲人,出了不少主意。千方百计把病人治好,在其他服务人员的密切配合下,经过十几天的日夜奋战,我儿子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。
经过一年的治疗,完全康复,出院了,所有费用共两万元。又保住了我儿子的一只右脚。出院快三年了,仍然很正常,没有再治疗,干重体力活不行,干轻活完全自理。
我再次感谢香山医院全体员工,给了我儿子杨文君重新生活的能力。
患者的父亲 :杨某某
宅电:010-84068XXX 手机:1352172XXXX 原首钢总公司退休劳动模范优秀党员
2005年10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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